二、產假、產檢假和陪產假在勞基法怎麼規定?
「律師,請問我如果要陪老婆產檢,也可以請勞基法產檢假嗎?」
首先幫大家澄清,勞工產檢假這個假別並不是依勞動基準法的規定,而是性別平等工作法:
(一)產假
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1項規定:
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,應使女性受雇者停止工作,給予產假8星期
女性受雇者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,雇主應使其停止工作,給予產假4星期
女性受雇者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,應使其停止工作,給予產假1星期
女性受雇者妊娠未滿2個月流產者,應使其停止工作,給予產假5日
(二)懷孕產檢假
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4項規定,女性受僱者妊娠期間,雇主應給予孕婦產檢假7日。
(三)陪產假
「律師,這個意思是說沒有男生產檢假可以請來陪老婆嗎?」
男性受雇者也可以請唷!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第5項規定,受僱者於配偶妊娠產檢或分娩時,雇主應給予陪產檢及產假7日。
要注意這邊是說雇主「應」,而不是雇主「得」,意思是雇主在產假和陪產假上沒有選擇給或不給的權利。一旦面對受雇者配偶分娩的情形,雇主必須依法規定給予7日產假/陪產假。
要特別提醒各位讀者,由於產檢假的性質是留給女性勞工在「懷孕期間」去醫院做產前檢查的假別,因此產檢假沒休完不能像特休一樣留到以後才休喔!
「律師,那公務人員產檢假跟一般勞工有不一樣的規定嗎?」
依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的規定,公務員懷孕於分娩前,有8天產前假(法條用字雖然不是產檢假,但意義相同),並且可以分次申請,只是不能保留到分娩後。
至於女性公務員產假的規定,分述如下:
於分娩後,給娩假42日
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者,給流產假42日
懷孕12週以上未滿20週流產者,給流產假21日
懷孕未滿12週流產者,給流產假14日。
雖然公務員產前假可以在分娩前分次請,但娩假及流產假應1次請完。
而男性公務員,如果因為配偶分娩或懷孕滿20週以上流產,也有5日陪產假(可以分次申請)。